甘科成函〔2023〕47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我厅拟对授予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中成果的持续转化情况进行跟踪,对具有较好转化前景的项目予以继续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踪对象
所有获得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
二、跟踪目的
通过跟踪获奖项目相关成果和技术的转移转化情况,掌握省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发掘一批具有较大较好转化前景的项目,根据获奖项目为实现进一步转化应用提出的需求给予支持,以推动相关成果和技术产生更大效益。
三、跟踪方式
以获奖项目主体自我申报的方式,上报获奖项目中的相关成果和技术自2022年9月1日至今的转化应用情况。
四、跟踪指标
此项跟踪工作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和社会公益类四类上报相关指标。
(一)基础研究类。主要针对获奖成果在支撑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方面产生的效益,包括相关发现、理论和学说的进一步研究情况、面向应用场景的可行性、已经实现转化为应用的情况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情况,提出下一步面向转化应用需要支持的事项。
(二)技术开发类。主要针对获奖成果在解决卡脖子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破解民生科技难题和实现产业化方面产生的效益,包括相关科研成果当前在本领域的先进性、产业化程度、实现的生产总值、产生的直接利润、节约成本金额、实现的纳税金额、相关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前景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提出下一步高效率转化需要支持的事项。
(三)技术推广类。主要针对获奖成果在广泛推广应用过程中发挥的示范、带动和扩散作用,包括相关科研成果当前在产业中的引领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情况、推广范围(面积)、按照行业规定换算后的经济效益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培养相关人才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相关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前景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提出下一步推广转化应用需要支持的事项。
(四)社会公益类。主要针对获奖成果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勘查、灾害预警与防治、医疗卫生等方面产生的效益,包括相关科研成果当前在本领域的使用情况和先进性、应用范围(人数)、对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贡献、蕴藏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情况(治疗病例)、相关行业行政部门出具的肯定性意见、培养人才情况、相关技术的进一步创新前景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提出下一步转化应用需要支持的事项。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应上报情况的完成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汇总相关情况,所有产生经济效益的成果须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有效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完税证明、计算依据等佐证材料。预计产生经济效益的必须要有符合法定规则的测算依据。
2.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责任单位,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为主要责任人,按照跟踪指标梳理汇总后,由第一完成单位以报告的形式正式行文报送相关情况;第一完成单位与提名单位一致的,由提名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正式行文统一报送。
3.提名单位应督促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时报送情况,并对报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由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随情况报告一同报送。
4.请于11月1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省科技厅。纸质件报送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省计算中心2楼办公区(同邮寄地址),电子版报送至gscgzhyjl@163.com邮箱。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
联系电话:0931-8824605 8885172
附件:1.关于跟踪2022年度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转化情况的通知
2.关于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模版)
甘肃省科技厅
2023年10月12日